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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做生意偷稅後走了還會被追究嗎?

妳好,在經營活動罪逃稅,會被國家稅務機關追查並追究責任的。若逃稅數額打到國家刑法規定的數額,則會構成逃稅罪,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進行經營活動,依法應當向國家按照壹定的比率,把壹部分所得收入繳納給國家。國家的經濟基礎,主要來源就是稅收。我國先發也規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並且中國的稅收原則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體現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壹致性。壹切透水、漏稅的行為,都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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