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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市設立售後性質的辦事處需要辦理當地的營業執照嗎?

分類: 商業/理財 >> 貿易

問題描述:

我公司是在深圳登記註冊的壹家公司,由於產品銷售到了浙江金華,考慮到售後服務方便以及推廣宣傳,因此在當地設立辦事處。

這樣性質的辦事處需要在浙江金華辦理營業執照合稅務登記嗎?

我已經在深圳這邊交了稅了,還需要在金華再交壹遍?

解析:

妳的公司是內資企業的話,要在外地設立辦事處,按設立公司分支機構的程序到設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

註意:辦事處屬於非獨立核算的經營主體。

設立辦事處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妳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妳的公司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3、妳的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妳的公司的股東會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

5、辦事處的住所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

6、妳的公司對辦事處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文件;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還需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明。

以上復印件都需蓋章確認。

如果妳的公司是外資企業,在國內設立辦事處不需要辦理工商登記。

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不需要在金華再交稅。

是的,可以這麽理解。

新公司法第14條涉及對分公司的規定,但並沒有明文規定取消辦事處,尚有待司法解釋。各地對該條理解不壹也是有可能的。在權威的司法解釋尚未出臺之前,按照當地工商局的意思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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