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河道采砂申請。
應滿足以下條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和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的技術人員。
(3)之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
(二)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相關證書。
(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和專家評審意見。
(4)與相關第三方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的,由相關部門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即可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說明的是,主洪道采砂許可由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壹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權限審批。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通過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對河道采砂進行規範管理,以防止崩灘、河勢惡化影響河道防洪和航運安全。
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在河道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者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采砂、取土、淘金、處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當經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按照《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是:水利部負責采砂對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的影響,國土資源部負責保障河道采砂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交通運輸部負責采砂對通航安全的影響。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統壹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應當充分發揮交通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可見,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賦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
管理內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開采砂石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按照河道管理權限進行管理。按照現行規定,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水利廳和同級財政部門統壹印制(因為涉及河道采砂管理費的征收),由河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河道管理單位發放。
(2)河道采砂審批程序。在河道采砂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河道主管部門提出采砂申請,說明采砂範圍和作業方式,經河道主管部門批準後,發給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管理費應當用於河道及堤防工程的維護、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管理單位的管理費。
(3)河道采砂規劃。河道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河道采砂規劃應當服從河道整治規劃。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時,應通過實地調查和測量,查明河道砂石分布情況,確定砂石可采範圍(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采砂量,還應對采砂方式和棄料處置方式提出具體要求。根據河道防洪和通航的要求,可以劃定采砂期和禁采期。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_河道采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