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8日19:30分,在董事長辦公室召開了董事長辦公例會。會議由公司董事長XXX主持,公司中層管理人員XX、xxx參加了會議。董事長公司近期中心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部署。
會議指出,當務之急就是煉鋼廠房加長立柱基礎工程(XX施工工程),由XX落實跟進。
會議安排了,XX明天就公司現有鋼材的用途、用量統計出來;18#螺紋鋼咨詢XX是否用得上,用不上就用在XX施工工程上;催促汪連喬、XX把工程所需鋼材計算出來,統計上報並監督汪連喬(煙道拱頂);中頻爐就位後,XX打現澆板。
XX負責統計水塔、中頻爐前上料所需鋼材;中頻爐、連鑄機(M型)旋轉接頭的聯絡。
XX負債小車配件及物資采購。
會議強調,修改合同、圖紙、獎懲等必須有當事人簽字的書面材料核實、確定。口說無憑,口頭承諾的,三天之內補文字材料,超過三天之後,不作數。
會議還安排了郭剛把所有設備所需的油料,並與徐工對接把軋鋼車間運轉時所需工具、備品備件統計上報;催促XX把廠房柱子壹壹對應編號,並把拆下來的9米跨梁焊接好。
XX負債對物資進行統計,核實,計價;發送相關電子郵件,急件發信息並打電話(XX不在,由當事人負責)。
會議決定了XX負責現場監督管理,施工日誌的編寫與上報(壹天不寫罰款10元/天);XX負責采購;XX負責綜合事務管理,現金流量的記錄與上報(當天發生現金變動不報罰款10元/次)。
會議還決定了工人宿舍六人壹間,中層幹部兩人壹間,布置兩間招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