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錄用公務員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韓語(朝鮮語)等7個非通用語崗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考試。請到相關招考部門網站查看考試大綱。
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崗位的,還將參加專業考試。請在考試專題網站、銀監會網站和證監會網站分別查閱考試大綱。
2.時間和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3 11.24。具體安排如下:
165438+上午9:00-165438+10月24日上午0: 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0月24日165438+下午14: 00-17: 00。
7個非通用語崗位的外語水平考試時間為:
10月23日2013 114:00-16:00。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崗位專業考試時間為:
10月23日2013 114:00-16:00。
考場設在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大城市。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合法身份證件(與報名壹致)。沒有證書的申請人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職位時,考點必須選擇省會城市、自治區、直轄市。網上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時,選擇北京作為考點很重要。
3.結果查詢。公共* * *科目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可在2065438+2004年10月初考錄專題網站查詢。7個非通用語崗位的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和銀監會、證監會特殊專業崗位的考試成績也在考試記錄專題網站上公布。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給予政策傾斜。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招聘簡章規定的參加面試人員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名單,並在考試報名專題網站上公布。其中,7個非通用語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考試成績的比例1: 1排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1: 1的比例排序。
當通過招聘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由招聘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轉崗及相關事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將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統壹向社會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面試時,應聘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個人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表。對在職報考人員,明確單位難以出具報考證明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大學生村官認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地區計劃,由相應主管部門進行認證。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部分招錄機關會根據職位特點設置專業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的設置及相關事項會在考試專題網站和招錄機關網站上統壹公布。
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考試所需材料可從考試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非通用語崗位和特殊專業崗位)筆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的50%。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布擬錄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錄用,並在考試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聯系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