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信妳能打動他人。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說:“如果妳希望具有某種力量或品格,行動中就應做出仿佛妳已經擁有的姿態。”在他看來,能在多大程度上對他人施加影響,往往取決於精神狀態,取決於有無足夠自信。
2.保持頭腦冷靜。許多人誤以為,在對立雙方的爭辯中,誰能以大氣勢、大嗓門、大音量壓倒對方,誰就更有望成為勝利者。這當然是種幼稚可笑的想法。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盛氣淩人和以強淩弱最終只會起反作用,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當妳怒火沖天,大發雷霆時,妳實際上只是在表達自己的無能”,哈佛法學院談判問題專家威廉·尤裏說。
3.理解他人,贏得他人。壹句古老的印度諺語說:幫助妳兄弟撐船渡河,妳自己也會抵達彼岸。為贏得威信,妳也得留心傾聽他人心聲,弄清他人需要,欲取姑與,如此則可收眾望所歸之效。
著名電影導演史蒂文·斯皮爾伯格13歲時就開始在學校和家裏自己編導電影。但瘦小孱弱的他常遭同班壹個以強淩弱者的淩辱。史蒂文想,既然我不能打敗他,就索性加入他,便請那位同學在他編導的壹部反納粹電影中扮演班長(片中主角)。起初他嘲笑他,但後來他接受了。那以後他們成了最好的朋友。
4.巧施策略,吸引他人照妳的意願行事。意大利外交家達尼埃萊·瓦雷說:“外交是吸引他人照自己意願行事的壹門藝術。”威廉·尤裏對此的解釋是:“要使對方同意某個方案,妳不應采用推的辦法(把對方推向那個方案),而應用拉的辦法,即吸引對方照妳的意願行事。”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總統曾對此做過壹個比喻,他將壹段繩子放在桌子上說:“如果推這段繩子,它哪兒也去不了,但如果拉它,它就會隨妳而行。”
5.手中要有“王牌”。假定妳的女兒將初次赴約會,妳擔心她會無視妳的夜晚11點以前回家的要求,以顯示她的獨立性。如果她不服從妳,妳對她發脾氣只會激化矛盾;但如果不置可否,聽之任之,妳等於自動放棄了指導權。這兩種選擇都可能損害妳的威信。但如果妳手頭有她男朋友的電話號碼,並告訴她,如果她11點15分還不回家,妳就會給他母親打電話。這樣妳就有了妥善的後備計劃,女兒將會明白,逾時不歸將使她陷入尷尬局面。
6.必要時要有出人意料之舉。李·亞科卡壹向因為人坦率,辦事果斷而令人欽佩,他多次以令人驚嘆之舉闖過難關的事更被人傳為佳話。1979年他接任克萊斯勒汽車公司總經理之職時,正逢汽車工業面臨大危機。他知道,要使公司免遭破產之災就必須說服雇員答應暫時削減工資,但此事遭到工會的激烈反對。現在他除了采取某種超常舉動外別無其他辦法。於是他召集公司頭目和工會頭目開了個雙邊會議,在會上當眾宣布:今後壹年內總經理的月薪降為1美元。此舉令人瞠目,並且立刻奏效,工會很快接受了削減工資的協定。亞科卡靠犧牲個人利益,向人們證明了他是將公司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因而贏得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