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更後的註冊資本中,貨幣部分不低於總額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註冊資本中貨幣部分不低於30%。
2.原註冊資本已繳足,公司申請增加註冊資本時,可以按照設立時出資的有關規定分期繳納增資款。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時,出資額應不低於增資額的20%,其余部分可自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企業自核準變更登記之日起不超過5年)
3.原註冊資本未繳足,但按期繳納的,在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時,應當繳納不低於20%的增資款。原出資可按修改後的章程繳納,原註冊資本未繳部分的出資時間自企業成立之日起不超過2年(投資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不超過5年)。
4.股權溢價中包含的資本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稅後)轉為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法定公積金轉為註冊資本的,驗資報告應當載明留存的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5.如以股權出資方式增加註冊資本,請參照《如何辦理壹次性股權出資登記通知書》。
提交: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委任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以現金增資的,應當提交法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同意增加公司註冊資本的股東決議(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權比例,自然人股東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擴展數據
貨幣出資應註意的事項
1.開立臨時銀行賬戶進行資本投資時,必須在銀行文件的“用途/資金來源/摘要/備註”壹欄註明“投資資金”。
2.各股東按其認繳的出資比例出資,並提供銀行出具的報關單原件。
3.投資者必須以實物和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版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作為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出資人B。
出資應註意的事項
1.用於投資的實物歸投資者所有,不存在擔保或抵押。
2.以工業產權或者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對其擁有所有權。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擁有土地使用權。
4.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最高可達註冊資本的70%)
5.對實物或者無形資產的出資應當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6.公司章程應當對上述出資的轉讓作出規定,並於出資後公司成立後六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手續,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