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政策
從10、1起,住房租賃企業對個人出租房屋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5%減1.5%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向個人出租住房,專業化大型住房租賃企業,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政策解讀
(1)增值稅政策
1.特定關鍵字
(1)適用主體:住房租賃企業。
(2)租戶限制:出租給個人。
(3)租賃對象:住房
(4)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5)按5%減1.5%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6)政策實施日期:2021 10 1。
提前處理
(1)合約:以上政策條件需要明確。
(2)壹般納稅人現在可以選擇在出租不動產時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租賃其在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壹般納稅人出租1,2016年5月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壹般計稅方法。
關於轉租不動產如何納稅的問題,總局明確按照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確定:壹般納稅人在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轉租出租的不動產的,可以選擇簡易方法納稅;如果5月1以後出租的不動產轉租給外面,不能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3)以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準: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1,10,1之前,或者征收率為5%,在2021,10,1(含)之後,按照5%減征率65438。
補充租賃服務增值稅負債發生時間:采用預付款的,為收到預付款的當天;簽訂書面合同並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
簡易計稅方法適用於企業將住房出租給個人的情況。租期自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30日,租金按年收取,不考慮特殊情況:
合同約定2021、1提前收取第壹年租金的,征收率為5%;
合同約定2021 1 10月1前收取第壹年租金的,征收率為5%;
合同約定2021 1 10月1(含)後收取第壹年租金的,征收率為1.5%;
(2)財產稅政策
1.策略關鍵字
(1)適用主體:針對企事業單位。
(2)對租戶的限制:個人、專業化大型住房租賃企業。
(3)租賃對象:住房
(4)政策內容:房產稅將減按4%的稅率征收。
(5)政策實施日期:2021 10 1。
提前處理
(1)合約:以上政策條件需要明確。
(2)以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準:202110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前,按照12%的稅率征收房產稅;2021、10、1(含)以後,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征收。
補充房產稅(出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出租或出借房地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出租或出借房地產交付的次月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商品房自用、出租或出借的納稅義務,從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發生。
案例企業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專業化大型房屋租賃企業。租期自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30日。不考慮特殊情況,20265438年7月+0日至20265438年9月30日期間的租金為65438。2021、10、1(含)以後的租金,減按4%的稅率征稅。
與財產稅相關的現行稅收政策
1.6月65438+10月1至2月31,2021,對國家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級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租賃方式提供給孵化對象的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和土地使用稅;對孵化對象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是為社區提供養老、托幼、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擁有的或者通過租賃、無償使用取得的用於為社區提供養老、托幼、家政等服務的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2008年6月1日至2025年2月31日執行。
三、自65438+10月1年度至2021年度65438+2月31年度,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含自有和租賃,下同)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和土地,按照其他產品比重和農產品交易場所面積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61)免征公租房房產稅。對經營性公共租賃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單位應當單獨核算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不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和房產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為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
根據《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號202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電器企業所得稅政策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號文件,稅收優惠政策已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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