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的待辦下查看已申報成功的增值稅申報表,選擇申報日期,點擊“查詢”,直接點擊“申報作廢”即可;
2、在電子稅務局首頁點擊“稅費繳納(申報、更正、作廢)”,選擇“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點擊“查詢”-“更正申報”即可完成更正申報;
3、前往稅局櫃臺,建議先撥打所屬稅局電話,詳細查詢所需攜帶資料及辦理手續詳情,再前往。
繳納增值稅的立案標準: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稅款數額較大;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
3、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 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
(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 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綜上所述,修改申報表需要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進行,且修改後的數據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如果已經超過申報期限,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表的修改,具體操作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進行了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