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360天,認證後只要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中做過申報,可以壹直到抵扣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是360日而不是360個工作日,所以節假日不能順延,也就是說360日是自然天數,包含節假日。對於2017年6月30日之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認證期還是180天。
申報期內抵扣。增值稅申報有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等。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認證通過後,應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從增值稅的申報納稅期來說,按月申報的,1月的稅款2月15日前申報,妳1日申報認證的發票必須在1月的申報表中反映抵扣,也就是2月15日前的這個申報中反映,這就叫當月認證當月抵扣。按季申報的,1季度認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在4月15日前申報。
擴展資料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確認或者稽核比對的、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逐級上報,由省稅務局認證並稽核比對後,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壹)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註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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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