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增值稅留抵退稅新政解讀
大家好!歡迎來到稅務講堂。我是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司長劉運毛。為支持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2022年3月21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簡稱“14號公告”),明確了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同時,稅務總局相應配套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以下簡稱“4號公告”),對相關征管問題進行明確。為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在這裏我就有關2022年留抵退稅新政的重點內容以及納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解讀。
壹、關於留抵退稅新政的主要內容
今年的留抵退稅新政有三大特點:壹是聚焦“小微企業和重點支持行業”;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並退;三是“制度性、壹次性和階段性”安排並舉。具體來說,新政主要包括兩大類:壹是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即在2022年對所有行業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壹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並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二是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對“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六個行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壹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並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這裏著重說明和強調五個問題:
第壹,將先進制造業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的政策範圍擴大到所有小微企業和六個重點行業,並作為壹項長期性政策。第二,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稅額予以退還。這項存量留抵退稅政策是壹次性政策。這裏的“壹次性”,是指納稅人在獲得存量留抵退稅後,將不再有存量留抵稅額。第三,2019年開始實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稅政策,設置了“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大於零,且第六個月不低於50萬元”的退稅門檻,此次對小微企業階段性取消這壹退稅門檻,14號公告第壹條中規定,執行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前。第四,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適用主體不僅指企業,還包括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個體工商戶。第五,從政策分類及條件看,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適用主體可能存在重疊,也就是說,某個納稅人,比如制造業小微企業,既可以適用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也可以適用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適用,其政策實施的效果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