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費稅申報期。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3、5、10、15、1個月或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可以按時間繳納稅款。
3、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
(1)報稅時限。
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在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按月預繳生產經營所得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每月終了後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季度預繳的,納稅人應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進行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結束後,納稅人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電[2017]12號)規定,現實行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稅。
1.65438+10月、3月、5月、6月、8月、165438+10月的申報納稅期分別截止到當月15。
2.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7天,2月納稅申報期延長至2月22日。
3.4月5日至7日放假三天,4月份納稅申報期延長至4月18。
4.7月15日是星期天,7月納稅申報期延長至7月16日。
5.9月15是壹個星期六,9月的報稅期延長到9月17。
六、65438+10月1 -7天休息,65438+10月納稅申報期延長至65438+10月24日。
七。65438+2月15是周六,65438+2月17的報稅期延長。
此外,如遇特殊情況,各地需調整納稅申報時限,應提前報國家稅務總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