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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的四個季度是哪幾個月?

季度納稅申報表是季度納稅申報表,指所得稅申報表。申報所得稅的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二個月,即上年第四季度,當年第壹季度4月,當年第二季度7月,當年第三季度65438+10月,第四季度為次年65438+10月。申報時間過後,需要寫壹份情況說明,說明具體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二條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從公歷65438+10月1開始,至65438+2月31結束。

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致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

企業依法清算時,清算期間視同壹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應當按月或者按季預繳。

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

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五十五條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終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在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算收入,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五十六條

依照本法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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