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後,發現申報表存在錯誤,可以更正申報表。
二、辦理渠道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在線更正或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更正。
三、操作指引
(壹)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在線更正申報操作指引
1.納稅人登錄電局後,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與繳納。
2.從界面左側子菜單欄點擊申報更正進入申報更正功能,首先選擇所要更正的申報表種類,選擇申報日期區間或者稅款所屬期區間,點擊查詢就可以查詢已申報的記錄,選中後點擊更正申報。
3.選擇需要更正的申報表,選擇相關欄次進行更正操作。完成更正後,可以直接點擊申報,在線即可完成更正申報;也可以點擊導出報盤生成報盤文件,到自助辦稅終端或辦稅服務廳前臺進行更正。
4.如果納稅人選擇在線完成更正申報,更正相應欄次數據後,點擊申報,系統提示再次確認是否提交,如果納稅人確認無誤,即可點擊確定,提交更正數據。
5.系統將會自動進行申報比對,比對無誤後完成更正,系統自動計算應補、退稅款。如需補稅,系統自動計算並提示納稅人應補稅額和滯納金,納稅人點擊繳稅繳納稅款和滯納金。
6.如需退稅,納稅人可以在電子稅務局事項辦理—征收—誤收多繳退(抵)稅模塊網上申請退(抵)稅或者攜帶相關資料到前臺辦理退(抵)稅。
(二)辦稅服務廳前臺更正申報操作指引
納稅人可以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導出更正後的申報表報盤文件,攜帶報盤文件或者更正後的紙質申報表,到辦稅服務廳前臺進行辦理更正申報。
四、註意事項
(壹)納稅人如需要在申報期內更正未繳款的申報表,可以直接在申報界面選擇“作廢稅期內未繳款的申報表”,無需使用更正申報功能。
(二)廣東省已經實現全部增值稅納稅人、全部申報渠道都能夠網上更正申報,包括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頁版、廣東企業電子申報管理系統,小規模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網頁、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廣東稅務APP、自助辦稅終端等全部渠道的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可以在線更正所屬期2017年1月至今的申報表,如需更正2017年度以前所屬期的申報數據,必須到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
(四)壹般納稅人在網上更正時,若修改屬期至今任壹屬期存在已經終審的出口免抵退數據,或存在即征即退業務,必須到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
(五)壹般納稅人在網上更正時,修改屬期至今存在進項留抵稅額的,則只允許納稅人更正最後壹期留抵稅額及以後屬期的申報數據,如需更正最後壹期留抵稅額以前屬期申報數據,則需到辦稅服務廳前臺進行辦理。
(六)納稅人更正每期(月、季納稅申報表)申報後,在保存時均啟用金三申報比對規則,並按金三比對管理流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