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的計提方式是將當期銷項稅額與當期進項稅額進行抵扣,計算出應納稅額,即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2、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增值稅的繳納分為抄稅和報稅,抄稅是將相關稅務資料上傳到系統並打印,報稅是在稅務大廳完成稅款的申報繳納;
4、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增值稅申報表等相關信息的輸入、審核、上傳和打印,然後在辦稅大廳進行報稅;
5、網上申報增值稅包括登錄系統、進行進項和銷項采集、填寫納稅申報表、發送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增值稅計提的會計處理步驟:
1. 核算當期銷售額,計算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2. 核算當期采購額,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3. 計算應納稅額,即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
4. 若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計提應納稅額;
5. 若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將多余部分結轉至下期抵扣;
6. 錄入會計分錄,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7. 錄入會計分錄,借記“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 錄入會計分錄,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綜上所述,增值稅的計提和繳納方式包括將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進行抵扣,計算出應納稅額,並可以結轉不足部分至下期抵扣。繳納方式分為抄稅和報稅,抄稅是上傳稅務資料並打印,報稅是在稅務大廳完成申報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