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現金清償某筆債務例1企業A於1997年6月20日向企業B出售壹批物資。不含稅價格20萬,增值稅率17%。根據合同約定,乙企業應在1997年4月1日前支付貨款。B企業因資金困難,無法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經雙方協商,於6月65438+10月1日進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協議約定,甲方同意減免乙企業債務5萬元。余額立即以現金付清。
企業B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應付賬款234000
貸款:銀行存款184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000。
稅務處理:企業B在重組日確認收入時,將申報1997年的所得稅。增加應納稅所得額5萬元。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例2企業A於2000年6月5438+10月1日銷售壹批貨物給企業B,價值40萬元(含應納增值稅),企業B於2000年6月65438+10月31日尚未支付貨款。由於B企業資金困難,短期內無法支付貨款。經與企業A協商,企業A同意企業B以壹批產品償還債務。該批產品賬面價值25萬元,公允價值30萬元,等於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為17%。企業A從應收賬款中提取壞賬準備2萬元。假設債務重組過程中未發生相關稅費。企業B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應付賬款400,000。
貸:成品25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300000x17%)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99000。
稅務處理:資本公積9.9萬元大於資產轉讓收益5萬元。
(30萬-25萬),2000年申報所得稅時,收入應全額增加9.9萬元。
(三)債轉股清償債務例3甲企業對乙企業的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5.2萬元。企業B因財務困難,無法支付應付賬款。雙方協商約定,企業B以普通股償還債務,假設普通股面值為1元,企業B以20000股償還債務。企業A沒有從應收賬款中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A的會計處理是:
借:長期股權投資52000元
貸:應收賬款52000。
企業B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應付賬款52000
貸款:股本2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2,000。
稅務處理:A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稅務成本與會計成本相同,不做處理;企業B重組過程中形成的股權溢價不並入所得稅,也不做任何處理。
(四)修改債務條件的債務重組和混合方式的債務重組參照上述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