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有溫度。法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律法的最終作用是懲治揚善,導人向善。如果法律違背了人倫道德,那麽法律就變成了苛法,是不得人心之法。不得人心難以叫人遵紀守法呢?若社會沒人守法,人人就會違法,法也將有名無實。法不違背德不會令法治崩壞, 法不違背德的是大德。大德為正道,是大家***同遵守的***同社會道德與價值觀。 於這點而言,法與德是壹回事,都是以摒棄私情私德為前提。在制定法律時,要依時下的國情,人情,風俗,民俗來制定。不去違背絕大多數人的是非觀,價值觀而強人所願。法以德為彰,是要保護良善之人,懲治奸佞小人。法律在評判對錯時,應當把社會道德,***同價值觀做為參考意見納入審判之中。只有這樣,法律才是溫暖的,有人性的。而不是冰冷的,與社會道德割裂的,相對的。
法律是維系道德德的最後屏障, 執法不力將會敗壞社會道德的權威。如贍養父母,不僅是法律規定,同時也中華民族千年傳統美德。贍養的公德如果沒有法律的保障這壹傳統?將缺失,反過來有人就會更加蔑視法律的權威。只有有溫度的法律人人才會信服,有溫度法律才能真正教化民眾。 法律是準繩,道德是底線。 準繩有彈性,道德是剛性,準繩如果破壞了道德的剛性,社會的品格將會日益淪陷。活在沒有品格的社會,法律只是壹張漏網,它的權威也將蕩然無存。只有兩者有機結合越來,融合為壹體才能相互促進,互為助力,***同致力於社會品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