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存款基數在5000元以上(含)近3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2.其他材料:1。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2.港澳同胞:臺港澳就業證。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長沙戶籍證明或長沙居住證。
該單位處理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匯繳登記表;2、單位證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4.法人授權委托書;5.單位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六條符合提取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由代理人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3 .新建、改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的新建、改建批準文件、付款憑證;4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書、工程預決算和付款憑證;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6.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支付證明;7.租住商品房並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8.退休的,提供本人退休證明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9.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1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12.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者失業證;13.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