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工匠"鑄造工程實施細則》最近已經正式公布,以下是該細則原文內容。
職業技能晉級獎勵:
建立職業技能晉級獎勵制度,對企業新引進和新獲得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的職工,分別給予5000元、2000元獎勵。同壹職業資格證書只能申報壹次獎勵。
申報條件:
申請職業技能晉級獎勵的職工及所在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
(壹)新引進的具有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的申請人,須是2017年6月21日後引進到長沙市,與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1年(含)以上社會保險,其職業資格證書須能在國家職業資格網站查詢,查詢不到的須提供發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
(二)新獲得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的申請人,其職業資格應是2017年6月21日後獲得,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年(含)以上社會保險。
(三)申請人所在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應在長沙市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長沙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
申報資料:
(壹)長沙市企業職工職業資格晉級獎勵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材料,新引進的職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請人身份證、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及社會保障卡。
申報流程:
企業職工職業資格晉級獎勵常年受理申報,每月集中發放。具體流程如下:
(壹)申報。申報對象可登錄長沙市壹體化人才綜合信息服務平臺(/esre.porta/),或下載“長沙人才”APP進行自主申報,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級人才服務窗口申報。各級人才服務窗口對申報對象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審核。 受理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建議獎勵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集中審批,確定擬獎勵名單。
(三)公示。將擬獎勵名單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將獎勵資金統壹撥付至個人社保賬戶。
對新引進培育的高級技師在長首次購房的,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具體按照長沙市人才購房及購房樸補實施辦法組織
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對在我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補貼。具體條件和申報程序按照市失業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出臺的規定執行。
技能競賽及配套獎勵:
每年組織開展“十行狀元、百優工匠”評選競賽活動,對獲獎者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獎助,並優先推薦勞模評選,根據長沙市“十行狀元、百優工匠” 競賽實施辦法組織實施。
組織和引導各類技能人才參加國內外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及輸送單位給予配套獎勵。對新獲得“中華技能大獎”、通過技能競賽獲得“全國技術能手”及相當層次獎項的高技能人才,給予100萬元獎勵,並給予用人單位50萬元獎勵,根據長沙市技能人才參加國內外 技能大賽獎勵補助實施辦法組織實施。
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
獎勵對象:
長沙市管全日制學制2年(含)以上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以及已在長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登記註冊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獎勵條件:
(壹)每年度累計向長沙市企業輸送100人(含)以上中級及以上技工。
(二)應屆畢業生與企業簽訂3年(含)及以上勞動合同。(三)輸送對象應是在長沙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長沙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
獎勵標準:按每輸送1人500 元的標準給予院校獎勵。
申報資料:
(壹)長沙市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申報審批表。
(二)長沙市培養輸送技能人才花名冊。
(三)個人社保參保證明。
(四)職工勞動合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復印件。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另需提供學籍檔案資料。
申報流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年5月集中組織上壹年度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工作。具體流程為:
(壹)申報。學校每年4月可登最長沙市壹體化人才綜合信息服務平臺(/esrc portal/)進行申
(二)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擬獎勵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備案。
(三)公示。將擬獎勵名單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單位賬戶。
高技能人才項目配套支持:
支持對象: 2017年6月21日後獲評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項目(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的長沙市企業(含民辦學校和社會團體)。
支持標準:
(壹) 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新獲評國家級、省級項目給予10萬元配套支持。
(二) 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的配套支持。
申報流程:高技能人才項目配套支持申報由長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常年受理,具體程序如下:
(壹)申報。申報單位通過長沙市壹體化人才綜合服務信息平臺(/esre. portal/)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長沙市高技能人才項目配套支持申報審批表和項目批準文件原件。采用常態申報制,每年12月集中審批壹次。
(二)審核。
1.國家、省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提出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審定。
2.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申報主體稅務登記地在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提出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審定;申報主體的稅務登記地在望城區、長沙縣、洲陽市、寧鄉市、長沙高新區的,分別由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定,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公示。將擬配套支持名單在相應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
1.國家、省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財政按規定將配套支持資金撥付至單位賬戶。
2.高技能人才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申報主體稅務登記地在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的,支持資金由市、區財政統籌撥付:申報主體稅務登記地在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長沙高新區的,支持資金由其財政部門全額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