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應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外的我市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統籌地區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第二,集中支付期
2023年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年限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除已明確的特殊情況外,集中參保繳費期間未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三、集中支付期支付標準
1.壹般人群:個人繳納350元/人。
2.我市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和事實上的無人撫養兒童:個人繳費0元/人,財政補助350元/人。
3.我市殘聯認定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0元/人,財政補助350元/人。
4.我市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個人繳納0元/人,財政補助175元/人,民政補助175元/人。
5.我市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監控對象(含不穩定脫貧戶、邊緣易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個人繳納175元/人,財政補助175元/人。
四、集中支付期後的支付標準
1.接受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兒童繳納350元/人。
2.因終止勞動關系而中斷醫療保險的職工,可在中斷90天內憑職工醫療保險證明隨時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50元/人。
3.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實際無人照料的兒童等困難人群,穩定人口脫貧。經調查發現未投保的,個人繳納350元/人。
4.新就業形式員工憑居住證在居住地首次參保,個人繳納350元/人。
5 .復員軍人、刑滿釋放人員、未及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個人繳納350元/人。
6.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具體為當年新遷入戶籍、新生兒未能在90日內繳納保險費、職工醫保未能在90日內繳納保險費的人員),可按2023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壹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動詞 (verb的縮寫)保險登記
1.我市常住人口中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所居住的社區(村)登記(本地戶籍即可)。
2.我市高校、中專、技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縣(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參加統籌居民醫療保險,統壹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3.登記困難人員以縣(市)為單位,經困難身份登記縣(市)醫療保障機構和本級有關部門確認名單後,進行統籌居民醫保登記。
4.普通人續保可以直接繳納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費,不需要進行參保登記。
不及物動詞支付方式
居民參保對象登記後,可按以下方式及時繳納參保費用。
1.通過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稅社保”APP、“湖南稅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稅務局官網繳納。
2.通過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湖南農商行、長沙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光大銀行、華融湘江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湖南銀聯相關渠道支付。
3.使用非標準身份證件登記的居民,通過“湖南稅社保”APP、“湖南稅社保”微信小程序、長沙銀行進行繳費。
4.在校大學、中專、技校學生代收代繳居民醫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