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等為社會提供勞務、服務的業務。我國的服務業,按照國民經濟部門分類,是指第三產業中的壹部分,它包括飲食、住宿、旅遊、倉儲、寄存、租賃、廣告、各種代理服務、提供勞務、理發、照相、浴池以及各類技術服務、咨詢服務等業務。
服務業的征稅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服務費的稅率:包括營業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1%-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1%,
我國的服務業,按照國民經濟部門分類,是指第三產業中的壹部分,它包括飲食、住宿、旅遊、倉儲、寄存、租賃、廣告、各種代理服務、提供勞務、理發、照相、浴池以及各類技術服務、咨詢服務等業務.
服務業的征稅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由於增值稅以應稅產品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同時又必須保持同壹產品稅負的壹致性,因此,從應稅產品的總體稅負出發來確定適用稅率是增值稅稅率設計的壹大特點。增值稅稅率壹般與增值稅扣除稅率同時使用才能按增值稅“扣稅法”計稅。那麽,服務費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16〕36號):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現行增值稅實行產品比例稅率,分為8%,12%、14%、16%、18%、2%、21%、23%、26%、3%、43%、45%12個檔次。多數產品的稅率是在原工商稅、產品稅稅負基礎上換算確定的,部分產品的稅率,在原稅負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