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將於2021 1 1實施,9部法律同時廢止。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民法典,自2021 1起實施。
民法典***1260全文,涵蓋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商品交易等方方面面,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實施後,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將同時廢止。
1.誰有居留權?
權利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用益物權,以滿足居住和生活需要。居住權的確立是免費的,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是在登記時確立的。居住權不得轉讓和繼承。具有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該小區* * *內房屋的收益歸業主所有。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從業主* * *中產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後歸業主所有。
3、高利貸拜拜
禁止高息放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4.個人信息可以不用也不想用。
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3)明確說明信息處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
5.債務只能是“自己的”
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6.離婚後冷靜30天。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7.鎖定高空拋物責任人
禁止從建築物上投擲物體。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體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予以補償。賠償後,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全國實行動產和權利擔保統壹登記。
12 14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壹登記,幫助企業融資。2021、1、1起,動產和權利擔保將在全國統壹登記。市場監管總局承辦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的抵押登記,人民銀行承辦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以及存單質押、融資租賃、保理等業務,均由人民銀行承辦,提供基於互聯網的全天候服務。
●繼續實施西部大開發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繼續實施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稱,從2021、1,到2030年,對位於西部地區的鼓勵類工業企業減征15%。本條所稱鼓勵類工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為《中國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工業項目,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60%以上的企業。
●金融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財政部近日公布了財政部關於修改的決定。新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自2021 1 1起生效。新規中明確,金融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流程規範。醫保部門、商業保險等單位可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作為報銷和電子備案的合法憑證。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電子票據統壹數據標準,生成、傳輸、存儲、核對財政電子票據,並通過相關票據公共服務平臺提供財政電子票據真實性核對服務。
●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辦法
65438年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簡化和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方式的公告》指出,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當月,暫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在累計收入超過60000元的當月及以後年度的月份中代扣代繳。公告自2021 1 1起生效。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指出,自2021 1 10月1至2022 1 2月31,對所購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公告自2021 1 1起生效。2020年6月5438+2月31日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征政策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