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真偽鑒定是指發票受票人通過《12366語音特服系統》、省局《外網》或到稅務機關,對所持發票的真偽進行查詢或鑒定,並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發票管理部門對其發票進行真偽鑒定的過程。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發票鑒定結果證明書》(FP038),2份
發票信息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無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
受理
1.自動受理受票人撥打《12366語音特服系統》,並根據提示輸入相關信息,主要是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
2.短信受理
受票人通過編輯短信形式進行查詢,編輯短信發送至“12366”,內容填寫上發票代碼的發票號碼。
3.《外網》受理
受票人通過《因特網辦稅服務系統》或省局《外網》進行發票真偽,當事人應登記發票的相關信息,各級稅務機關發票管理人員及時受理。?
4.發票管理部門受理
受票人持取得的發票向縣級以上發票管理部門申請發票真偽鑒別,由發票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受理記錄。
初審處理
1.《12366語音特服系統》受理的,由系統調取發票發售信息進行初審。對尚未發售的發票,初步認定為假票,並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內容為“您所查詢的代碼為‘×××××××××××××’,號碼為‘××××××××’的發票尚未出售,請仔細核對發票代碼及號碼,如有疑問,可向當地地稅部門申請鑒定”;對已發售發票,應提取發售信息,並以短信形式將發票領購單位(個人)名稱、所在縣(市)等信息告知申請人,並提示如有疑義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發票管理部門申請鑒定。
2.《因特網辦稅服務系統》或《外網》受理的,由系統根據發票發售信息進行初審,對尚未發售的發票,初步認定為假票,並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內容為“您所查詢的代碼為‘×××××××××××××’,號碼為‘××××××××’的發票尚未出售,請仔細核對發票代碼及號碼,如有疑問,可向當地地稅部門申請鑒定”;對已發售發票,應提取發售信息,並直接在網上將發票領購單位(個人)名稱、主管稅務機關等信息告知申請人,並提示如有疑義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發票管理部門申請鑒定。
3.受票人上門申請發票鑒定的,發票管理部門應根據發票內容進行初審。不屬浙江省範圍內的地稅發票,通知申請人向省局發票管理部門申請發票真偽鑒定。屬本省地稅發票的,對照《浙江省地稅發票樣本》的票樣進行初審。
(三)鑒定
1.省內發票,防偽措施明顯不符票樣的,可認定為假票。
2.省內發票,符合票樣的,不屬本級稅務機關管轄的發票(同壹數據庫),通知納稅人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發票真偽鑒定。
3.屬本級稅務機關管轄的發票,調取系統發票發售信息進行比對。
4.打印《發票鑒定結果證明書》(FP038),對鑒定為真票的,將發票交還申請人;鑒定結果為假票的,收繳假發票。
5.將假票信息上傳省庫,同時,將假票轉稅務分局日常稅源管理崗或稅務稽查部門處理。
(四)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