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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待處理財產損失要報稅務局批嗎?

分類: 商業/理財 >> 財務稅務

問題描述:

我公司是工程試運行中,給客戶安裝了設備,安裝後運行效果不好,就把安裝上的設備給拆下來了,設備在運行中損壞,以後也不能再安裝了,設備總價是100萬,客戶不支付任何費用,我怎麽做呀?

2、還有生產這個設備的模具以後也不能再生產了,要換型號,我已提了三個月的折舊了。

不知怎麽處理相關帳務,請老師們指教,請詳細列明科目,謝謝

解析:

北京市企業的財產損失是要報批的,是國稅還是地稅要看妳企業所得稅由誰征管。如果妳的企業所得稅向國稅申報,財產損失就向國稅報批。相應的,如果向地稅申報,財產損失就向地稅報批。

另外,必須最後清理完成,能收回的資金收回後,才能去報批。而且國地稅要求不盡相同,具體要求最好咨詢壹下稅務。

會計分錄如下:

1、將報廢設備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折余價值)

借: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設備原值)

2、處理過程中收回的資金

借: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3、處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4、經批準報損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另外,處理結束報稅務批準前,可以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批準報損則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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