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如下:
(1)信用等級為1:
壹類:信譽度極佳的“直通車”大型企業,按需申請,無額度,同時開通網上工商備案。
第二類:“直通車企業”,可按需申請,名額不限。
三類:納稅大戶(年納稅額10萬元以上)最多可申請30人名額,其中房地產企業最多可申請20人名額。
(二)信用等級為二級:
第壹類:首批守信企業最多可申請30人的名額。
第二類:年納稅額500-1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人民幣)或收入2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或註冊資本2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最多可申請20人的名額。
三類:年納稅200-500萬元(含200萬元)或創匯1500-2500萬元(含1500萬元)或註冊資本減少1800-2500萬元(含1800萬元)的企業。
第四類:年納稅100-200萬元(含100萬元)或創匯800-15萬美元(含800萬美元)或註冊資本100-18萬元(含65438+)的企業
ⅴ類:年納稅500-100萬元(含50萬元)或創匯300-8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的企業,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或註冊資本500-100萬元(含5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
ⅵ類:年納稅20-50萬元(含20萬元)或創匯654.38+20萬-300萬美元(含654.38+20萬元)的企業、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的高新技術企業或註冊資本200萬-500萬元的免稅企業、“三來壹補”
第七類:年納稅額1-20萬元(含1萬元)的企業,年納稅額1萬元以上的娛樂場所(《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的企業或經營單位),創匯300-1.2萬元(。
第八類:持有《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及駕駛員進出許可通知書》,且車輛年檢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可根據《通知書》註明的駕駛員和預備駕駛員申請名額。
(三)信用等級為三級:
壹類:年納稅5000-65438+萬元(含5萬元)或創匯15-30萬美元(含15萬元)的企業;註冊資本50萬元-654.38+0萬元(含50萬元)的企業,最多可申請654.38+0人的名額(限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
二類:港澳及外國企業在深圳的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可申請1人的名額(僅限營業執照持有人或負責人)。
第三類:持有《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及駕駛員進出許可通知書》且車輛年檢有效期在6個月以下的企業或經營單位,可根據《通知書》中註明的駕駛員和後備駕駛員申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