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完稅證明只有契稅完稅證明,繳納契稅後會有契稅完稅證明。購房沒有契稅發票,只有購房完稅證明證明契稅繳納。契稅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對不動產繼承人征收的壹種稅。契稅不僅具有與其他稅種相同的性質和功能,還具有證明不動產權利人財產權合法性的功能。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時,必須先查明產權轉移的合法性,才能準予納稅,並出具新的產權證作為產權合法性的證明。契稅壹般在妳買的房子當地財政局的契稅大廳繳納,也可以在當地國稅局的大廳繳納,然後上繳國庫。
契稅完稅證明可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在行政服務大廳打印。契稅繳納後,稅務機關會出具相關證明,證明該房產為已征稅房屋。未繳納契稅(免征除外)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不能發放產權登記證。交了房款也拿不到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壹條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權屬並承擔契稅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至5%。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