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上午,新鄉市平原示範區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前期平原示範區管委會對豫A牌照小型汽車通行鄭新黃河大橋(以下簡稱大橋)代繳費用政策即將於2020年3月4日24時到期之際,為推進鄭新壹體化發展,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在平原示範區落地生根,本著“吸引投資、促進融合、精準補貼”的原則,平原示範區管委會擬對原政策進行調整,對示範區轄區關聯車輛通行大橋實行精準財政補貼。
當天,示範區管委會發布了《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實施精準補貼公告》及《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貼實施辦法(試行)》,對補貼範圍、補貼標準和申辦流程等情況進行了詳細“註釋”。
試行的實施辦法顯示,在示範區置業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持有車輛,在示範區就業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及聘請的高技術人才自有車輛,註冊所在地為示範區的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通勤班車,即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行車輛等4類車輛,可享受示範區的精準財政補貼。
值得壹提的是,除單位通勤班車和鄭平公交線路運行車輛外,其余均指7座及以下使用ETC設備通行大橋的小型汽車,而享受補貼的車輛將不再受“豫A”牌照限制。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車輛可線上或線下申辦。線下申辦自3月5日起可提前預約辦理(預約電話0373-7553089),疫情解除後在示範區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辦理申請手續。成功申辦的單位或個人於每月1日至20日(不含節假日及周末)攜帶申辦車輛上月通行大橋的ETC電子憑證辦理補貼手續,成功受理後將於次月向申辦賬戶撥付實際補貼費用。
符合補貼範圍的個人進行線上申辦時,則采用“網上申請、線上辦理、第三方代發”的方式,由第三方對相關信息匯總,受理核實後於次月10日前進行補貼。
實施辦法在運行過程中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實施日期暫定為2020年3月5日零時至2021年3月4日24時,期滿後將再行研究。因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需要的受益人群辦理事宜,由示範區管委會采取壹事壹議方式研究決定。
據介紹,自2017年3月5日零時,示範區財政開始為豫A牌照小汽車(7座以下,含7座)行駛鄭新黃河大橋無償買單,3年來受到兩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也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力地促進了鄭新融合發展和兩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無縫對接和交流。
附:《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實施精準補貼公告》
新鄉市平原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實施精準補貼公告
由新鄉市平原城鄉壹體化示範區管理委員會與河南新永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關於豫A牌照小型客車行駛鄭新黃河大橋通行費繳納問題的合作協議》即將到期,為進壹步促進鄭新壹體化發展,惠及到示範區投資興業及居住群眾,經示範區管委會研究,現將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貼政策公告如下:
1.自2020年3月5日零時起,原《關於豫A牌照小型客車行駛鄭新黃河大橋通行費繳納問題的合作協議》終止。
2.本著“吸引投資、促進融合、精準補貼”的原則,自2020年3月5日零時起,對原政策進行調整,改為對示範區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實行精準財政補貼,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通行政策按照交通運輸部通知執行。
4.若政策發生調整,以示範區管委會官方網站通知為準。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4日
附:《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貼實施辦法(試行)》
新鄉市平原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對轄區關聯車輛通行鄭新黃河大橋精準補貼實施辦法(試行)
為推進鄭新壹體化發展,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在平原示範區落地生根,在前期示範區管委會對豫A牌照小型汽車通行鄭新黃河大橋(以下簡稱大橋)代繳費用的基礎上,本著“吸引投資、促進融合、精準補貼”的原則,擬對原政策進行調整,對示範區轄區關聯車輛通行大橋實行精準財政補貼。
壹、補貼範圍
1.在示範區購置不動產的業主自有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車輛;
2.在示範區就業的企事業單位(不含微型企業,劃分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下同)人員及聘請的高技術人才(擁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自有車輛;
3.註冊所在地為平原示範區的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通勤班車(含租賃類,下同);
4.新鄉市鄭新公***交通有限公司即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示範區—鄭州高鐵東站,下同)運行車輛。
上述車輛除單位通勤班車和新鄉市鄭新公***交通有限公司即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行車輛外,其余均指7座及以下使用ETC設備通行大橋的小型汽車。
二、補貼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車輛依據實際通行所產生費用實施精準補貼,新鄉市鄭新公***交通有限公司即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行車輛補貼核算入公交運營成本。
三、申辦流程
(壹)示範區購置不動產業主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申辦。線上申辦時,申辦人通過手機APP(正在開發中,具體開放時間以示範區官方通知為準)按照提示進行線上申辦。線下申辦時攜帶以下材料至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辦理:
1.填寫示範區不動產業主大橋通行費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首頁及房主頁、車主頁);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行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平原示範區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申辦時留存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還,後期申領補貼時不再重復提供。
(二)示範區就業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及聘請的高技術人才由所在單位統壹受理後攜帶以下材料至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辦理: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申辦人員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高技術人才需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復印件和聘用合同復印件);
3.單位申辦人員身份證和行車證復印件各1份。
4.單位申辦人員連續三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
以上材料後期申領補貼不再重復提供。
(三)示範區轄區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通勤班車由所在單位統壹受理後攜帶以下材料前往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辦理:
1.填寫示範區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通勤班車大橋通行費補貼申請表(見附件3);
2.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並加蓋公章(單位註冊所在地應為平原示範區轄區內);
3.法人或委托申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4.公務車輛、通勤班車行車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通勤班車若為租賃類,還需提供租賃協議);
5.企業申辦時,需提供示範區稅務機關出具的已納入正常稅務管理的意見。
以上材料申辦時留存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還,後期申領補貼不再重復提供。
符合補貼範圍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線下申辦時,自2020年3月5日起可提前預約辦理,疫情解除後在市民之家行政服務大廳交通窗口辦理申請手續。成功申辦的單位或個人應於每月1日至20日(不含節假日及周末)攜帶申辦車輛上月通行大橋的ETC電子憑證辦理補貼手續。成功受理後將於次月向申辦賬戶撥付實際補貼費用。
符合補貼範圍的個人進行線上申辦時,采用“網上申請、線上辦理、第三方代發”的方式,由第三方對相關信息匯總,受理核實後於次月10日前進行補貼。
新鄉市鄭新公***交通有限公司即將開通的鄭平公交線路運行車輛補貼按照管委會批準的補貼方案執行。
四、資金使用及監管
1.上述補貼資金以季度為單位在示範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2.申請大橋通行費補貼的單位或個人,需對所提交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信息、冒用他人名義辦理等各種惡意騙取補貼資金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補貼資格,並由公安部門對其違法所獲補貼資金進行追繳,將其行為納入企業或個人信用體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
1.線上申辦渠道及流程待APP調試測試穩定後在示範區管委會官方網站和媒體公布。
2.本辦法實施日期暫定為2020年3月5日零時至2021年3月4日24時,期滿後再行研究。
3.因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需要的受益人群辦理事宜,由示範區管委會采取壹事壹議方式研究決定。
4.本辦法由平原示範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在運行過程中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2020年3月4日
河南汽車資訊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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