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鄭州公積金新規,靈活就業人員可開戶繳納,可提取、可貸款!

鄭州公積金新規,靈活就業人員可開戶繳納,可提取、可貸款!

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很多沒有繳納公積金的朋友會問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繳納公積金嗎?是否可申請貸款?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了最新的《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支持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改善居住條件,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並通過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優惠實現安居。

靈活就業人員的概念及範圍

該《辦法》所稱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包括:

城鎮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本市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

自由職業人員,是指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獨立從事某種職業,為社會提供合法服務的勞動者。

適用範圍

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55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我市轄區內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個人信用良好,自願承諾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可以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享有住房公積金制度賦予的相關權利。

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

公積金中心及各分支管理機構應當為申請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設立獨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在該賬戶下開設個人賬戶,實行集中管理。

?未辦理過住房公積金開戶的靈活就業人員。

1、靈活就業人員攜帶以下證件資料到指定受托銀行填寫《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壹) 本人身份證;

(二) 銀行壹類借記卡。

2、各承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並為其設立個人賬戶,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答復。

?已經辦理過住房公積金開戶的靈活就業人員。

1、已經在公積金中心開設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先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原個人賬號可繼續使用。

2、靈活就業人員如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並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憑本人身份證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新單位繼續繳存。

住房公積金繳存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繳存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為20%。

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月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地城鎮私營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為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地城鎮私營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的3倍。

以2022年度為例:繳存下限為557元(55746/12×60%×20%);繳存上限為2787元(55746/12×3×20%)。

2、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每月按時、足額將住房公積金存入本人銀行借記卡中, 並由受委托銀行按照自願繳存托收簽約內容從繳存人銀行賬戶扣劃至個人公積金賬戶。

3、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在壹個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內保持不變,如需變更,應當於當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十二個月以上,符合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按規定到公積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

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靈活就業人員符合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2)靈活就業人員男性滿55周歲、女性滿50周歲或自願銷戶提取的,可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的本息余額並銷戶。已經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的,應當在貸款本息全部結清後,才能提取本人賬戶內的本息余額並銷戶。

  • 上一篇:浙江麗水00後女槍王在家當起抗疫女戰士,她身上有哪些可貴的品質?
  • 下一篇:職場個性語錄句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