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煙花爆竹燃放規定2023(持續更新)
鄭州:明確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和燃放區域
2023年鄭州煙花爆竹最新規定發布,春節、元宵節期間可放7天。
燃放時間
(壹)1月21日(除夕)早7時至1月22日(正月初壹)淩晨1時;
(二)1月22日(正月初壹)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時至23時;
(三)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時至23時。
重汙染天氣期間和上述規定以外的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點擊查看詳情:鄭州市關於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開封: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售
近日開封市龍亭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劉衛華組織召開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推進會:重點強調了《龍亭區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2023年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督導工作方案》。
春節放假期間對煙花爆竹管理:
1、要加強從源頭管理、
2、要做到對重點區域承包到人、責任到人,加強對重點區域進行突擊巡查
3、對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等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駐馬店: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22年9月23日發布《關於駐馬店市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我市即日起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並嚴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如有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有關部門依法對其從嚴處理。
洛陽: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煙花爆竹
洛陽市人民政府從2022年12月7日對全市頒布《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執行全域禁放煙花爆竹工作。任何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原由燃放煙花爆竹,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
新鄉:進壹步強化禁售禁燃煙花爆竹
新鄉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3日進壹步強化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工作,決定從即日起到2023年4月上旬止,開展為期4個月的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督導核查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發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壹切不符合禁燃禁售工作推進的行為,要進行從嚴處理。
平頂山:全域仍將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按照部署,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壹體化示範區、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單位將通過多種方式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就本區域有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配合做好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巡查、勸阻、警示等工作。市場監管和城管部門負責沿街商鋪、市場、酒店、賓館等單位的宣傳工作。
春節前小年和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五、初六,元宵節,農歷二月二等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時段,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將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聯防的“五防”看防體系,不間斷對人員密集場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區、城中村、鄉鎮農村等重點區域進行現場巡查,及時發現、制止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焦作市:繼續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違反規定將被處罰
今年焦作市將繼續執行煙花爆竹全域禁售禁燃禁放政策,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對於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人員,將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如果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出現致人傷亡、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等情形,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行為人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有發現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可以直接撥打110、12350或者各地禁燃禁放禁售通告中公布的舉報電話,還可以向在街面巡邏巡查的執勤民警現場舉報。
濟源: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守護濟源藍天白雲
1月6日,濟源示範區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專題會。
會議傳達了《濟源產城融合示範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關於全面持續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通告》和《關於加強雙節期間大氣汙染防控嚴防空氣質量惡化的緊急通知》對禁燃禁放的要求,通報了元旦以來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和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重大影響,聽取了相關部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並就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王笑非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強的措施,堅決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守護好濟源藍天白雲。要緊盯重點場所、重點時段,把握關鍵環節,常態化開展禁售禁燃煙花爆竹活動,不折不扣落實禁燃禁放各項工作措施。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堅持嚴格督查,形成攻堅強大合力,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門峽:全市全區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為進壹步保障春節期間大氣環境質量,三門峽市環境攻堅辦向全市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市全區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各級各部門加強監管督導,持續鞏固多年禁燃成果。
《通知》要求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查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聯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小年”“除夕”“元宵”等重點時段組織警力開展巡查檢查、宣傳工作,及時制止並依法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通知》要求對違法生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設施嚴格責任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利勸阻和舉報非法生產、銷售、 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周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過安全祥和春節
周口市政府召開會議,對中心城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通報約談。副市長梁建松出席會議並講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川匯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城鄉壹體化示範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和分管負責同誌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燃放煙花爆竹是造成重汙染、霧霾等天氣的重要因素,也是引發火災事故、呼吸道及塵肺疾病的重要導火索。春節將至,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到了“吃緊要緊”的關鍵時刻,相關單位和部門務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會議要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宣傳車沿街宣傳、農村小喇叭宣傳、懸掛條幅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禁燃政策,營造濃厚輿論氛圍,提高廣大群眾對國家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的知曉率和支持度。加強對中心城區中原路大橋、五壹文化廣場、經開區人民廣場等重點地段、重點時段的執法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緊抓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等重點環節,抓典型、嚴處理,以案為鑒強警示,始終保持嚴管重處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檢查督導,建立聯勤聯動執法檢查機制,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壓實各方監管責任,嚴厲督導問責,切實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實落細,確保人民群眾過壹個安全祥和的春節。
許昌:春節將至 煙花爆竹禁放要牢記
許昌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已經出臺,實行全域、全時段煙花爆竹禁燃禁放。
許昌市消防救援支隊提醒,陽臺上、樓道內嚴禁燃燒紙片、燃放煙花爆竹,窗戶應及時關閉,防止外來爆竹、飛火侵入;如家中的樓梯口、陽臺等通道堆放有雜物,要註意及時清理,以免飛來火星引發火災;不要安裝各種柵欄式封閉陽臺和防盜窗,防止發生火災時,難以逃生;不可隨意將煙蒂、火柴桿等扔在廢紙簍內或者可燃雜物上;出門前做好“三清三關”,即清走道、清陽臺、清廚房,關火源、關電源、關氣源;增強家中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安全意識,告訴他們壹些消防小常識,做好火災防範。
此外,網絡和市面上的“冷煙花”也歸類為煙花爆竹產品範疇,包括手持電光花、生日煙火、舞臺噴泉冷煙花、慶典彩煙、鋼絲棉等。“冷煙花”的噴口溫度為700至800°C,是易燃危險物品,燃燒時溫度在2000°C以上,極易引發火災或造成人身傷害。
南陽市:關於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壹)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者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銷售煙花爆竹,違反者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銷售,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