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出口產品的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40%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定,減按10%稅率征收所得稅。
(3)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當年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4)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從事軟件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件研制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征營業稅。
(5)高新技術企業在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實際發放的工資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據實扣除。 答案補充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 在國內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引進人才所需材料
1、 單位"關於申請×××調京工作的報告"。主要內容:企業基本情況、引進人才理由、被調人基本情況、突出業績、作用等。
2、 引進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壹份);
3、 《引進人才審批表》(壹式二份)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壹式三份);
4、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壹份);
5、 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批準證書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的認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壹份);6、 引進人員及隨調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壹份);7、 引進人員取得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 8、 引進人員及隨調人員單位接收函。由集體、民營、私營等企業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務中心或上級人事部門蓋章,由中央或市屬單位接收的需局級以上人事部門蓋章,經辦人簽字、註明聯系電話;9、 隨遷子女超大型過16周歲的,需學校出具在校證明。無工作的需當地勞動部門出具待業證明。 答案補充 符合以上條件之壹,45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答案補充 壹)辦理程序:
辦理人才引進和《工作寄住證》手續,壹般應由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由區、縣人事局審核後報市人事局審批;市屬高新技術企業由其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後報市人事局審批。
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內的企業也可由市試驗區管委會審核後報送市人事局審批;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也可由市對外經貿委審核後報市人事局審批。
特殊情況下,企業也可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