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活動開始時間按照以下標準確定:
1、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以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為準;
2、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單壹來源方式采購的,以發布公告或發出邀請為準;
3、采用稅務采購網在線競價方式采購的,以采購人發起競價單為準。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壹、公開範圍和內容
自2020年7月1日起,除采用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由集中采購機構統壹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各單位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央主網和本單位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采購意向。
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涉密信息除外)。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各單位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各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有關采購公告格式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範(2020年版)〉的通知》執行。
二、公開時限和標準
采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於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采購活動開始時間按照以下標準確定: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以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為準;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單壹來源方式采購的,以發布公告或發出邀請為準;采用稅務采購網在線競價方式采購的,以采購人發起競價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