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開始,北京市個人所得稅繼續執行新的個稅法,增加了多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繳納標準根據月工資收入不同而異。根據該法規定,月應納稅所得額在3000元及以下的納稅人可免稅;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按照5%的稅率繳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稅率繳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按照20%的稅率繳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按照25%的稅率繳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稅率繳納;超過80000元的部分按照35%的稅率繳納。需要註意的是,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並不是簡單的工資減去標準扣除額,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專項附加扣除或稅前扣除。同時,壹些福利待遇、報銷款項等也可能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標準。
社保、公積金等是否也要計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基數?在新的個稅法規定下,社保、公積金等應納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基數。但是,具體適用標準還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確定。
2023年,北京市的個人所得稅繼續執行新的個稅法,繳納標準根據月工資收入不同而異。為了更好地掌握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標準,申報人可以查看當地的具體政策要求,並及時提供相關材料。需要註意的是,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涉及多個因素,具體計算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