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賬面價值)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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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報廢是固定資產由於參加生產或某種特殊原因,喪失其使用價值而發生的廢棄。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先由使用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報廢清理對象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詳細說明固定資產的技術狀況和報廢原因,經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經企業領導或上級部門批準後作為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清理業務的憑證,據以進行清理。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後的“固定資產報廢單”,應送交會計部門壹份,作為組織 固定資產清理核算的依據。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壹)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並無修復價值的;
(二)產品技術落後,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於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四)主要附件損壞,無法修復,而主體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報廢;
(五)免稅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並獲得批準之後才能提出報廢申請。
損失認定
對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
(壹)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
(二)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報廢、毀損,企業應逐項作出專項說明,並委托有技術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鑒定,出具鑒定說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當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如消防部門出具受災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事故現場處理報告、車輛報損證明,房管部門的房屋拆除證明,鍋爐、電梯等安檢部門的檢驗報告等;
(四)企業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情況說明及內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