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於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由此可以看出,所售商品因質量問題而進行的扣款行為,屬於銷售折讓行為,應按上述文件規定進行處理,所扣款項應當沖減當期銷售商品的收入.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同樣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然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需要購貨方的配合,但銷售方也應在保證與客戶良好關系的前提下去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
銷售折讓在會計處理上與稅收政策的規定是壹致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八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類似於因質量問題扣款的業務應根據業務的本質,並依據現有的會計及稅收政策進行合理的賬務處理,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因產品質量問題扣款的會計分錄
因質量問題被扣款,屬於銷售折讓,銷售折讓如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前,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後的金額確認.
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還應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入營業外收入,應作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核算企業實現的各項營業外收入.
可以直接沖減購進產品成本或者做營業外收入處理.如購入中含有增值稅,應當同時作轉出增值稅(進項額)--增值稅轉出分錄.
上文介紹了質量扣款的稅務處理,我們壹定要掌握怎麽操作,依據現有的會計及稅收政策進行合理的賬務處理,以上這些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如果妳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本網站的在線答疑老師!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