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計算的起止日期對偷稅行為加收滯納金的計算起止日期為,從稅款當期應當繳納或者解繳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實際繳納或者解繳之日止。
對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檢查,宜在納稅人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中報表之後進行,這種檢查查補的稅款,其滯納金應從匯算清繳結束的次日起計算加收。
滯納金的計算壹般為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主要適用於納稅人未按時足額的繳納稅款。企業繳納的滯納金和罰款均屬於營業外支出科目,不屬於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交通違章需要繳納的滯納金是每日按罰金的3%。
滯納金壹般是指交納款項的人逾期沒有繳納款項的,按照規定回收壹定比例的金額。滯納金具有行政強制性質,主要作用是為了催促相對人依法履行繳費義務、使國家利益免於受損。滯納金主要包括了行政處罰滯納金、稅收滯納金等。
滯納金的特征是:
1、適用於負有金錢給付義務;
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
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稅滯納金繳納之後,列入營業外支出。
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納稅帳戶
月底進行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以下十種情形加收滯納金:
1、滯納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2、追征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3、偷、抗、騙稅應加收滯納金;
4、補繳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5、不予批準延期繳納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6、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可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補繳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7、非居民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生稅款滯納應加收滯納金;
8、企業清算所得稅逾期應加收滯納金;
9、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未依法履行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應加收滯納金;
10、代理人經信息交換認定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補征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以下十四種情形不加收滯納金:
1、因稅務機關責任少繳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2、經批準延期繳納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3、預繳結算補稅不加收滯納金;
4、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抵扣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5、企業所得稅預繳匯繳期內不加收滯納金;
6、補正申報不加收滯納金;
7、清算補繳土地增值稅不加收滯納金;
8、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不加收滯納金;
9、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平時有應扣未扣稅款的,在辦理年度自行納稅申報時只要如實申報收入情況,稅務機關只補征其應扣未扣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10、雙定戶申報繳納高於定額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11、因地震災害不能按期而延期繳納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12、豁免歷史欠稅不加收滯納金;
13、進入破產程序滯納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14、利用世-行貸款進口設備進口稅不加收滯納金。
綜上所述,不適用行政強制法關於“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的規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稅款本金的問題,如果滯納金的加收超過稅款本金,仍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以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壹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