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壹)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準,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準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壹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75%。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十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壹)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第三十壹條 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壹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十二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第三十四條 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壹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第三十五條 本法規定的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六條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或者由於突發事件等原因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企業所得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