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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有多少個不平等條約(1840-1949)?

1.第壹次鴉片戰爭(6月1840 ~ 8月1842):南京條約、南京條約、王霞條約、黃埔條約。

1842年8月,英國侵略者強迫清政府簽訂了近代中國第壹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次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簽署了《南京條約》附件。鴉片戰爭剛結束,美、法在武力威脅下,強迫清政府與其簽訂不平等的《中美王霞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擴大了侵略權益。

2.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0 -1860,10):天津條約,北京條約,愛輝條約,東界協定,西北界協定。

65438年至0858年,俄、美、英、法先後逼迫清政府簽訂《天津條約》。1860年10月下旬,英法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1858年5月28日,也就是中俄簽訂《天津條約》的前半個月,黑龍江將軍易山被迫武力簽訂了不平等的《愛昏條約》。

1861年6月,中俄簽署了《東線勘界合同》。6月1864日,益銘與巴布科夫簽署了《中俄西北邊界勘定協議》,劃定了中俄從薩彬達巴哈山口至郝漢邊界的西部邊界。

3.甲午中日戰爭(1894年7月25日-1895年4月7日):馬關條約和中日遼南條約。

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時,北洋水師與日本水師激戰,北洋水師戰敗。1895年4月李鴻章被迫在馬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

1895 165438+10月日本強迫清政府在同壹天簽訂中日《遼南條約》,中國向日本支付3000萬兩白銀,日本才歸還遼東半島。

4.八國聯軍侵華(65438+5月28日0900–19065438+9月7日0):辛醜條約。

1901年,清政府被迫與英、美、俄、日、法、德、意、奧、比、荷、西簽訂《辛醜條約》。

5.日本侵華(1931~1945):第二十壹條(《五·九國恥》)和《中日會議條約》關於東三省。

1905年底,日本強迫清政府簽訂《中日東三省會議條約》,獲得了在中國東南的特權。

1965438+2005年5月,日本以最後通牒的方式,迫使袁世凱接受日本的“二十壹條”要求,毀滅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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