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中國稅務報13%稅率降至11%做好哪些準備

中國稅務報13%稅率降至11%做好哪些準備

自2017年7月1日起,將13%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13%的扣除率仍然保持不變。在此過渡期間,相關企業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過渡期的應對措施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自2017年7月1日起,將13%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1%,是否意味著7月1日以後,增值稅開票系統中不會存在13%的稅率?還是會有壹個過渡期或者緩沖期,在此期間,是否仍然可以繼續開具13%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鑒於現在尚未發布文件,無法確定該事項。本文假設7月1日後不能開具13%稅率的發票。

對於銷售方來講,壹般納稅人在7月1日前銷售的13%稅率的商品,開具增值稅發票是在7月1日之後,不能開具稅率為13%的發票。由於銷售商品均按照13%稅率進行簽訂合同、確定價格、賬務處理及錄入系統等,甚至有的企業在未開票之前已經按照13%稅率申報了增值稅,如果只能開具11%稅率的發票,則企業對此很難處理。對於這種情況,企業應提前采取相應的措施,比如,統壹規定在6月30日前開出所有應開具13%稅率的發票等。

對采購方來講也是如此,壹般納稅人在7月1日前購入13%稅率的商品,在7月1日後取得增值稅發票,如果銷售方不能開具13%稅率的發票,則與上述同樣的道理,企業也應未雨綢繆,要求供應商在6月30日前開出所有13%稅率的發票。

同時,有些企業的業務系統,可能也會受此政策影響。例如,7月1日之前采購的商品,未取得發票,暫估入賬,業務系統生成相應單據。在7月1日之後取得的13%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可以計入系統進行相關處理。但是如果取得11%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由於誤差太大,則系統很可能無法處理該批單據。

另外,企業還需關註紅字發票的開具問題。例如,7月1日之前開具的發票,由於種種原因,需要在7月1日後開具紅字發票,則很可能無法開具13%稅率的藍字發票。對此,提請納稅人應盡量避免跨7月1日開具紅字發票。因為有的企業經常發生退貨、折讓等需開具紅字發票的情形。

降低稅率對納稅人的影響

調整增值稅稅率,就難免涉及價格的問題。

1.降低稅率前後價格不變

對於采購方來講,如果采購價格不變,不考慮其他因素,則其進項稅額較稅率變化之前減少,增值稅額增加,現金支出增加。

舉例如下:  7月1日前,壹般納稅人采購商品113萬元,稅率為13%,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額為13萬元,則:凈現金流入=-113+13=-100(萬元)。

7月1日後,壹般納稅人采購商品113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額為11.20萬元(113÷1.11×11%),凈現金流入=-113+11.2=-101.8(萬元)。

對於銷售方來講,如果銷售價格不變,則其銷項稅額較稅率變化前減少,增值稅額減少,現金收入增加。

舉例如下:  7月1日前,銷售商品取得款項169.5萬元,稅率為13%,銷項稅額為19.5萬元,凈現金流入=169.5-19.5=150(萬元)。

7月1日後,銷售商品取得款項169.5萬元,稅率為11%,銷項稅額為16.8萬元(169.5÷1.11×11%),凈現金流入=169.5-16.8=152.7(萬元)。

2.降低稅率前後相應改變價格

對采購方來講,如果根據稅率變化相應改變價格,雖然進項稅額減少,但是相應的支付金額也減少,凈現金流入無變化。

舉例如下:  7月1日前,壹般納稅人采購商品113萬元,稅率為13%,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額為13萬元,凈現金流入=-113+13=-100(萬元)。

7月1日後,壹般納稅人采購商品111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額為11萬元,凈現金流入=-111+11=-100(萬元)。

對銷售方來講,如果根據稅率變化相應改變價格,雖然銷項稅額減少,但相應的收款金額也減少,凈現金流入無變化。

舉例如下:  7月1日前,銷售商品取得款項169.5萬元,稅率為13%,銷項稅額為19.5萬元,凈現金流入=169.5-19.5=150(萬元)。

7月1日後,銷售商品取得款項166.5萬元,稅率為11%,銷項稅額為16.5(166.5÷1.11×11%)萬元,凈現金流入=166.5-16.5=150(萬元)。

3.小結  綜合以上,在理論上,不考慮其他因素,稅率降低,如果價格維持不變,則采購方因進項稅額減少導致凈現金流入減少,銷售方因銷項稅額減少導致凈現金流入增加。如果價格根據稅率變化相應改變,則采購方與銷售方凈現金流入不變。如果納稅人采購13%稅率商品且同時按照13%稅率銷售該商品的情形,在稅率變化後,與上述原理相同,根據稅率變化相應改變價格也不會影響現金凈流入。

  • 上一篇:報稅需要員工身份證嗎?
  • 下一篇:專項附加扣除報送失敗的原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