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報銷沒有病種限制。
參保大學生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賬手續後,出院時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其中,大學生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參保大學生需要住院治療的,可選擇就近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緊急治療和病人搶救不受此限。
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範圍、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範圍,暫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出院時由個人壹次性結算。
2.慢性病的範圍
包括: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包括隱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臟病、原發性高血壓(ⅱ期以上)、腦血管病恢復期、失代償期肝硬化、糖尿病合並慢性並發癥、慢性腎小球腎炎和腎病綜合征、晚期惡性腫瘤、精神病、紅斑狼瘡、帕金森綜合征11疾病。
支付標準:門診慢性病治療按年結算。壹個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用超過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各支付50%。壹個年度內,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
3.門診意外傷害疾病的範圍
包括骨折、關節脫位和呼吸道異物。
支付標準:因意外傷害引起的上述疾病門診治療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統籌基金壹年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
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導致的自殺、自殘(精神病除外)、有第三方責任的交通事故、打架鬥毆、酗酒、吸毒等上述疾病,統籌基金不予報銷。
費用報銷程序:參保大學生將門診病歷、門診處方、相關票據、大學生醫療保險及相關檢查報告提交所在高校醫療保險經辦部門,由高校醫療保險經辦部門整理匯總,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費用匯總表》,於每月第壹周報送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審核結算後,將報銷的醫療費用通過高校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給參保大學生本人,並將報銷費用記入大學生醫療保險。
4.門診緊急搶救疾病的範圍
包括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中毒、嚴重脫水、熱性驚厥、嚴重創傷引起的嚴重呼吸困難、自發性或創傷性氣胸、血氣胸、喉梗死、氣管支氣管梗阻、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原因引起的危及生命的內外出血、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腎功能衰竭等生命體征的重大改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