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補貼政策及標準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周口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繳納契稅,住宅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按實際納稅額的50%補貼;住宅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按實際納稅額的30%補貼。 二、購房補貼辦理流程 (壹)申請資料 1.《周口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1,可在窗口領取,壹式三份); 2.《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壹份(驗原件); 3.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壹份(驗原件); 4.購房者身份證(驗原件); 5.申請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壹份; 6.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須為實際購房者,有多個***同購房者的,須確定其中壹人作為申請人及補貼領款人。 申請人自行下載《周口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或在購房補貼窗口領取《周口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善所需資料後,向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 窗口對申請人所提交資料進行核驗,資料齊全的,進入審批程序;資料不全或不清晰的,應壹次性告知申請人,由申請人補充完備。 3.審批 經審批認定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周口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上加蓋“已申請購房補貼”條形印章後,退還申請人資料原件,由審批人簽署意見,進入核發程序;不符合條件的,註明理由並退還其申請資料。 4.契稅補貼發放 審批程序完成後,購房補貼15日內發放到位。 三、受理地點、時間 1.受理地點:周口市行政服務中心壹樓購房補貼窗口。 2.受理時間:工作日9點~17點 四、其他事項 1.購房補貼資金應當專款專用,發放工作結束後,結余資金全部繳回財政。 2.購房人申請購房補貼的,須承諾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騙、隱瞞、造假等行為的,自願承擔壹切法律責任。 3.未盡事宜,由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會商解決。 特別提醒:申請人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繳納契稅並於2023年1月31日前申報辦理購房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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