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北京市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北京市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二、北京市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可以提多少
北京市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可以壹次性提取3個月的租金;而且當公積金櫃臺人員在核實的確沒有房子之後可以進行如下標準提取,壹個月1500元,壹次取三個月4500元。由於公積金系統還沒有進行更換,所以三個月以後需要提取人重新提供以上資料進行二次提取。如果沒有買房且連續繳齊三個月公積金,就可以用公積金交房租啦,每12個月可提取壹次。先去房管局,開個自己沒有房產的證明,然後拿著證明和租房合同、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辦手續即可。三、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麽材料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是: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提示您,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租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提供稅務局網站查詢發票真偽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