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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監管部門及其相應的職責是什麽?

主要國家監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稅務總局。

具體職能和職責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國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行政機構,主要負責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監察。

2.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食品安全(含食品添加劑和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和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並公布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檢驗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機構,主管國家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認證認可、標準化等工作。,行使行政執法職能。根據國務院授權,將認證認可和標準化管理職能委托給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市場監管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直屬國務院的正部級機構,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升級而來。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主要職責是:起草稅收法規,制定實施細則;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並與財政部討論匯報,制定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制定稅務業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稅收征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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