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1.5%×總房價(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總房價。
2、交易手續費:2.5元×建築面積。
3、合同印花稅:0.05%×總房價。
4、中介費:1%×總房價。
5、權證印花稅:5元。
6、登記費:80元。
7、配圖費:25元。
若需貸款:抵押登記費公積金100元,商業或者組合貸款200元。
若要公證:買賣合同公證0.3%以下×總房價。抵押合同公證貸款額×0.1%。
壹、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概念: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個人房產稅是用房子作為征收的對象,按照房屋計稅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作為計稅的壹個依據,向產權所有者征收的壹種財產稅。而個人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壹個是從價計征,還有壹個是從租計征。
二、個人房產稅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的計算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壹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三、征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個人房產稅。
四、註意事項:
1、購房需交納的第壹組稅費是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屬登記費。
2、契稅金額是房價的1.5%(以北京地區普通標準住房為準),壹般情況下是在交易簽證時交壹半,入住後拿房產證時交另壹半。
3、印花稅金額為房價的0.05%,在交易簽證時交納。
4、交易手續費壹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簽證時交納。
5、權屬登記費100元到200元之間。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