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註冊公司時,不必親自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人代為辦理。法定代表人雖是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但登記申請書上的親筆簽名可以由代理人簽署。有些地區可能會有強制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的規定,所以具體情況需要參考當地的規定。此外,公司股東可* * *憑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可通過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不再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
註冊公司的程序和材料:
1.確定公司名稱:需要提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提前核對名稱;
2.確定經營範圍:根據公司的經營內容確定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的確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形式;
4.確定股東信息:列出公司股東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東出資比例;
5.準備法定代表人信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個人信息;
6.辦公用房租賃:提供辦公用房租賃合同及產權證;
7.提交材料:提交上述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8.領取營業執照:經審查合格,領取公司營業執照;
9.刻制公章:刻制公司章程、財務印章等。按要求;
10.銀行開戶:攜帶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到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11.稅務登記: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了解稅務事項。
綜上所述,註冊公司時,法人不需要親自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人代為辦理,但根據當地規定需要要求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此外,公司股東可向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可通過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相關信息,避免重復提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九條
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