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壹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為註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募集設立的註冊資本為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實繳註冊資金實繳流程如下:
1、公司起名核名。企業名稱在本地區壹樣行業及相近行業中必須要不重復;
2、遞交資料。把企業的名稱、營業項目範圍、股東情況、註冊地址資料、投資情況等在工商網申報,坐等審核通過;
3、取執照。去公司所在地的政務中心,帶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可以在機器上自行領取營業執照,壹般有營業執照原件和副本兩個;
4、刻章。到正規刻章店刻壹個私章,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銀行開戶。首先國有四大銀行,有些地方銀行手續更簡單,如需建立外幣賬戶壹般中國銀行更靠譜,因此,根據自己需求選擇開戶行;
6、登記稅務。從拿到營業執照起30天內就得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如果逾期不去,不管經不經營,都會產生罰款。如果時間太長還有可能讓法人進入稅務黑名單。
綜上所述,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公司註冊資金不需要實繳。股東只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認繳出資即可,但是要註意股東必須對自己的認繳出資情況的真實性以及合法性負責。因此,公司註冊資本不需要實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