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租非住宅房屋: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
自然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2016)規定,其他個人(指自然人)以預交方式出租不動產,預交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預交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享。共享後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個體工商戶:只有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才享受免稅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型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52號)規定,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9萬元按季繳納)的,從2017年起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第八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代扣代繳: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其中,稿酬所得金額減少70%。
費用扣除: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按800元計算扣除費用;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計算扣除費用。
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作為扣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扣繳稅款。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扣繳率表二(見附件),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扣繳率。
居民個人在匯算年度綜合所得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並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額,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