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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後需要刻哪些章?

新公司註冊後,要刻制的印章有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票章、法人章、深圳頂新章。營業執照辦妥後,必須到公安局備案,到指定的印章店刻章。不要去野店刻印章。未備案的印章是假印章。

1.公章。我國的實際情況是,企業法人取得營業執照後,可以刻制三枚公章,並在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壹般來說,這三種公章是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根據企業經營範圍的不同,有些企業可能需要刻制報關專用章,需要在海關備案。

2.本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的合同專用章,可以在簽訂範圍內代表本單位,由本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至於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其實在使用過程和司法實踐中是壹樣的,與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財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作用是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

四、發票專用章是指發票單位和個人根據稅務機關的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包含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和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司印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統稱為印章,法人章俗稱私章。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印章是個人的,壹般保存在公司財務手中,用於簽發支票、從公司賬戶提取現金、購買支票等。企業印章對外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簽訂合同,出示委托書。因為只有法人才有委托資格,公章沒用。

公安局要求2012起各單位必須刻制防偽印章。如果不刻制防偽印章,就沒有辦法辦理銀行業務,營業執照也不會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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