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
所轉移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1)存貨:作為銷售處理,按其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相應成本結轉。考慮增值稅銷項稅。
(2)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是用於生產經營的動產,該動產是在2009年6月65438+10月1之後購買的,應考慮繳納增值稅;如果是房地產,考慮營業稅,最後計入營業外收支。
(3)長期股權投資或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債權人
借方:各種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借方余額)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資產減值損失(信貸差額)
債權人為取得上述資產而發生相關費用的,應當作為外購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處理。
2.將債務轉化為資本
債務人
借:應付賬款
貸款:實收資本/股本(面值)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債權人
借:長期股權投資等。(公允價值)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借方余額)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資產減值損失(信貸差額)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債務人
無條件或有條件
借:應付賬款
貸款: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附加或有條件
借:應付賬款
貸款: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估計負債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當沒有實際付款時。
借方:預計負債
貸款: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債權人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借方余額)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資產減值損失(信貸差額)
4.混合重組
債務人
債務人應當依次以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和債權人享有的股份的公允價值抵銷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然後按照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方式的規定進行處理。
債權人
債權人應當依次以收到的現金、接受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債權人享有的股份的公允價值和重組債權的公允價值抵銷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計算債務重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