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註銷流程是:
(1)到國稅廳領表,收回國稅登記證,到國稅廳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到國稅領取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領取表格;
(3)拿兩張通知書,到開戶銀行註銷銀行賬戶;
(4)法人持上述國稅、地稅、銀行註銷證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
(5)選擇當地主流報紙,發布註銷公告;
(6)報紙刊登45天後,法人再次到工商局申請註銷;
(7)法人在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2.公司破產清算的審批程序是什麽?
公司破產清算的審批程序是: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股東、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破產企業的財產,代表破產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人民法院的行為負責並報告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清算組在分配破產財產時,應當提出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並經人民法院批準後,由清算組實施。
4.清算結束。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後,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報告清算分配情況,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未清償的債權不得清償;
5.取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