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1張、戶口薄、證件照到本市相關聯銀行存入足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金;
2、然後再到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新的社會保障卡;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申領的,發放新卡。
社保卡異地辦理需要的材料:
1、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按規定申請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區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
2、逐步取消異地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蓋章手續;
3、實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告知承諾制。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時,對缺少關鍵材料的,壹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經本人作出書面知情說明、承諾進壹步補充材料後予以接收,或與原工作單位協商退回補充材料;
4、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不再對初次就業流動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考、聘用、招用流動人員時,可參考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等材料及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
5、取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手續;
6、對已辦理三證合壹工商營業執照的參保單位,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申領、變更、註銷、驗證等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7、在組織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稱評定等工作過程中,對當事人已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學歷認證證明;
8、改進留學回國人員、回國定居專家安置服務,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人員不用再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